平度市水利水产局
关于申报2026年度用水计划的通知
各用水单位:
根据《节约用水条例》《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水务管理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青岛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4〕21号),我市将开展2026年用水定额(计划)下达工作。为确保年度用水计划下达工作按期有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范围
全市使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供水,2025年度用水量达到一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含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及特种用水用户)。
二、用水计划申请
1.材料上报。请各用水户结合用水定额及近三年实际用水情况合理申请2026年度用水计划,填写《平度市2026年度用水计划申请表》、《单位用水情况说明》(以上两份材料均提供模板,详见附件),于12月20日前将盖章后扫描件发送至公务邮箱pdsljszszb@qd.shandong.cn。
【逾期未申报企业将按照统计法核定下达(根据过去三年用水量的最高值作为基数,参考年度全市生产总值目标同比修正,作为用水户年度用水定额(计划)】
2.用水计划计算。年计划总量由用户根据定额法【年计划用水总量=非居民用户被考核指标的数量(比如产量、人数等)×用水定额标准】计算填报。
用户可直接从附件《常用用水定额》中查找,或者在微信手机APP中,微信搜一搜对话框内输入“用水定额科普系统”,可登录“用水定额科普与查询系统“微信小程序。该系统将目前国家、水利部和山东省发布的用水定额标准全部录入。
进入小程序使用界面后,在“请输入产品名称,如:原油”对话框中,输入拟查询的产品关键词,即可输出与其相关的所有用水定额。产品关键词支持精确查询和模糊查询,如“炭煤”或者“煤”、“发电”或者“电”。
如未查到定额可电话致87362404咨询工作人员。无可适用定额的单位将采取统计法进行核定。
3.数据要求。各非居民用水户上报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三、用水计划核定
平度市水利水产局按规定对用户用水定额数据、公共供水企业用水水量上报情况进行分析比对,依据行业用水定额、用水户近三年实际用水情况、用水户增产扩能和减产减能情况,完成用水定额(计划)核定工作。若用户申请计划值与往年用水量差距过大,申报计划将不予采用,按照统计法核定下达。
四、用水计划下达
2026年1月初,平度市水利水产局按程序将2026年用水定额(计划)通过市水利水产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各公共供水企业进行公示,用水户也可通过电话致87362404查询。
五、用水计划调整
用户因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用水计划的,应按程序提交申报材料,具体申请步骤将与2026年用水定额(计划)一并公示。
平度市水利水产局
2025年12月9日
(联系人:代帆,联系电话:87362404)